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协议

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支付宝)与支付宝用户( 以下简称“您”或“投资者”))就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投资者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投资者与支付宝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项规则、页面提示、操作流程、公告和通知(以下统称“本协议”)。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字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支付宝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 释义

1、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是指投资者接受本协议后,支付宝根据合作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以下简称“合作金融机构”)的扣款指令,从用户支付宝账户余额和/或指定账户中扣取自动转入款项,由合作金融机构为投资者完成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基金、股票、债券等,下同)购买的服务。

2、自动转入款项:是指到达您的支付宝账户的所有款项,当前述款项划转至您的支付宝账户时,对应款项将实时或在每个自然日的凌晨,自动经合作金融机构发出扣款指令,并为您用于理财产品购买。实时扣款将结合支付宝及合作金融机构实际支持的具体业务场景来确定,具体以您开通自动转入服务时页面或其他页面提示为准。

3、网商银行账户:投资者开立的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包括I类银行账户、II类银行账户)

 

第二条 特别约定

1、开通余额宝服务且经支付宝验证符合开通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开通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您确认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同时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的指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该指令视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承诺,支付宝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均由您承担

2、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接受本协议后,符合前述范围的自动转入款项划转至您支付宝账户时,支付宝将向合作金融机构反馈信息。您同意合作金融机构向支付宝发出扣款指令,以便为您完成理财产品的购买。合作金融机构是实时发出扣款指令还是在每个自然日的凌晨发出扣款指令,将结合支付宝及合作金融机构实际支持的具体业务场景来确定,具体以您开通自动转入服务时页面或其他页面提示为准。前述扣款相关权利义务,应以您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3您委托支付宝根据合作金融机构发出的扣款指令从您的支付宝账户和/或指定账户中进行扣款,扣款成功后由合作金融机构在其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将相应款项为您购买理财产品。如投资者已开立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包括I类银行账户、II类银行账户,以下简称“网商银行账户”),则投资者知晓并同意,合作金融机构向支付宝发出扣款指令时:(1)投资者委托支付宝将相应款项从投资者的支付宝账户划转至投资者的网商银行账户;(2)投资者委托支付宝根据前述扣款指令,将对应款项从投资者的网商银行账户划扣,由支付宝合作金融机构为您完成理财产品的购买。投资者同意,您开立网商银行账户后,系统将自动选择前述网商银行账户方式完成自动划入款项对应的理财产品的申购。

4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支持余额宝自动转入的业务场景。若是支付宝不能支持的业务场景下的自动转入款项,支付宝不提供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

5、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支持实时扣款的业务场景。若是支付宝不能支持的实时扣款业务场景下的转入款项,支付宝不执行扣款指令,合作金融机构也无法实时为您完成理财产品的购买,具体以页面提示为准。

6、您理解并同意,对于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的开通、修改、关闭等操作,均需要同时遵守合作金融机构在其网上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的相关提示和规则,以及支付宝在网站、业务场景页面上公布的与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相关的提示和规则。

7、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只是被授权指令的执行方,除非支付宝没有根据合作金融机构的指令进行操作,或者操作指令错误,否则支付宝不对因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负责。该等损失和责任应由您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解决。

8、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仅向您提供资金划转服务,您就通过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购买的理财产品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以及资金收益计算等应以您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支付宝不参与您与合作金融机构之间的任何纠纷。

9、您理解并同意,支付宝有权视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余额宝对应的理财产品停售、发生较大投资风险、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要求、政策变化等)单方中止/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支付宝开展前述行动时将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也不就该等行动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丧失投资机会而未能取得投资收益)承担责任

10、您同意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违反本协议目的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支付宝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您的行为给支付宝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您理解并同意,您向支付宝发出的直接或间接授权为支付宝根据本协议约定方式为您提供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的唯一指令。该指令视为您本人的指令,您应当对支付宝忠实执行上述指令产生的任何结果承担责任。您可以撤回或撤销该指令,但支付宝已根据您的指令完成的扣款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12、您理解并同意,如因投资者的支付宝账户、网商银行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挂失、止付、冻结等)导致扣款不成功,无法为您完成自动转入余额宝的,支付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您理解并同意,您开通余额宝自动转入功能后,可能导致您支付宝账户和/或指定账户的余额不足以支付您的其他支付需求,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支付需求无法完成,或在代扣服务中因支付宝账户余额不足而直接从您的余额宝中扣取相应款项,可能对您的余额宝收益造成部分损失等)由您自行承担,支付宝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通知

关于本协议条款和其他协议、告示或其他有关您使用余额宝服务的通知,支付宝将以电子形式或纸张形式通知您,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依据投资者提供的联系地址寄送挂号信的方式、于本网站或合作伙伴网站上公布、或发送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等方式。您应当确保上述电子邮件地址、联系地址、手机、电话等联系方式始终处于有效使用状态;若发生变化,您应当按照支付宝指定的方式进行变更。上述通知一旦发送将视为有效送达。

 

第四条 协议修改

支付宝有权随时单方面修改本协议中与您之间相关的权利义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通知,立即生效,且对修改生效前的用户同样适用。支付宝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方式通知您,若您不同意修改本协议,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视为您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第五条 风险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余额宝自动转入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支付宝应及时通知其他协议当事人及相关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但是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第六条 法律适用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支付宝与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以被告住所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余额宝服务协议》的有效补充,本协议未约定的内容,双方需按照《余额宝服务协议》行相关约定